电动自行车以其环保、轻便的特性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成为理想的代步工具。然而,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质量和售后服务进行约束,购车者在电动车出现故障后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了解,南京市消协目前正在与生产厂家联手进行有关调研,打算近期出台《南京市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
◆ 电动车投诉成难点
顾女士今年初花2100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自行车,当时商家承诺“电瓶保修10个月”。但不久后电动车的电瓶就频繁地出问题,经常刚充过电没走几步路就“熄火”了。经协商,前后3次更换了电瓶,但问题仍得不到解决。顾女士委托检测部门检测后发现,更换的电瓶都是旧电瓶,她要求商家更换新车或者退款,但遭到了拒绝。
据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有关电动车质量的投诉日益增多,消协每天要受理十多起,投诉焦点主要集中在电瓶质量上。但是由于缺乏相关三包规定,电动车的维修、零配件更换等都成了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但《消法》中并没有关于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的细则。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三包”)中包含了对自行车的三包规定,但没有提到电动自行车。也就是说,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退换期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 企业三包规定五花八门
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各个企业只能制定各自的企业标准。如关于整车的三包期,厂家一般都约定为1年;电瓶的三包期,有的厂家规定为1年,有的则规定为半年。而对于三包期内电瓶出现故障是否更换新电瓶,厂家都没有明确规定。
业内人士称,电瓶是电动车最关键的部件,一旦出现问题很难维修,必须更换新电瓶。但有些厂商为了节约成本,在维修时用旧电瓶代替,往往使用一段时间后又坏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有些经销商为了招揽生意,承诺在厂家的三包期基础上再延长数月,但他们给消费者出具的“凭证”,仅仅是用圆珠笔在保修卡上涂改一下日期。一旦出现维修纠纷,消费者很难凭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将出台地方法规
据不完全统计,在南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多达40多种品牌。各厂家制定的质量承诺和保修条款也是五花八门,不少品牌的产品质量、服务都不尽如人意。为了弥补这方面法规的空白、统一行业标准,南京市正在从厂家、经销商、消费者三方面开展调研活动。目前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各种零部件包修期限如何分档划分、电瓶更换是否需要换全新的、新换电瓶的包修期是否刷新计算等。而正在制定中的南京市地方法规将会细化厂家与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业内人士预测,此举可能导致电动自行车市场的重新“洗牌”。
南京市消协同时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应多作比较,最好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商店,并选择知名品牌的产品。同时消费者应当要求商家出具购车发票,并正确填写质量保证卡。(李灿 肖宝 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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