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管部门日前对城区道路原机动车借道行驶和自行车、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双向行驶的规定作出重大调整。新规实行一周后,交管部门决定从12月6日起对随意侵占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实施处罚:罚款150元,记2分。而自行车、电动车违规逆行则将被罚款20元。
根据交管部门调整方案,城区各路口、路段(红照壁路口由南向北除外)将不再允许机动车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自行车、电动车只有在设有允许自行车双向行驶标志、标线的路口、路段(人民南路一、二、三、四段)才能双向行驶。机动车需要借用非机动车道进入单位、院内、社区、中小街道的,允许其在右进右出,就近借道的原则下临时借道通行。根据地面施划和设置极为清晰的允许借道标志、标线指示的,允许其借道通行。(马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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