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便捷、舒适、安全、环保、价格适合的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已经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但是,由于部分群众不能正确理解和掌握电动自行车的特性、违规操作,使用这一交通工具的安全隐患逐渐突出。
“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日渐突出,迫切需要规范、治理。”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处一位民警对记者说,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管理薄弱,目前主要存在部分电动自行车的车重超过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骑行功能弱化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将大质量、大功率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
◆ 问题一:车体超重脚踏板缺失
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重量应当在40公斤以内。但生产厂家为了追求外观的时尚、降低材料成本,便使用大量劣质材料,车身重量也因此超过国家标准。事故预防处民警在市场调查中发现,部分类似轻便摩托车的踏板式电动自行车质量超过了40公斤。由于质量增加,物体惯性增加,在发生事故时撞击力增大,由此也加重了事故损伤后果。
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装置,由人力脚踏驱动时,30分钟骑行距离不应少于7公里。然而在城市街道上随处都可看到踏板样式“电动自行车”的脚踏板已经被取掉,没有了骑行的功能。由于没有脚踏功能,势必要增大电力驱动的输出功率,提高电动自行车的起步加速性能。这样为车辆行驶过程中超速行驶提供了条件。
◆ 问题二:时速普遍超标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的最高时速在15公里/小时。然而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速可以达到30公里/小时,甚至可达40公里/小时,完全就是一辆“电动摩托车”。“时速快,价钱便宜、载重量大,而且不用考驾照”成了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的卖点。
事故预防处民警对城东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场进行了走访。据一位来自重庆某品牌的电动自行车专销店老板介绍,只要在电瓶处将调速线从一个孔移到旁边另一个孔,调整后的电动自行车车速很快就能达到30公里/小时,而民警在观察中发现,电动自行车上的仪表盘最高值为60km/h。
随后,民警又来到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经营者称,该车额定电压可达48V(国家标准为36V)输出功率为350W,速度可超过40公里/小时,在街面上可以“见车超车”。由于速度过快,电动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的不稳定性的弱点凸现,操作灵活性降低,制动距离增大,发生事故碰撞的伤害后果更加严重。
◆ 问题三:车上搭人害处多
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要安装自行车专用式鞍座,不得使用二节式鞍座。但现在市场上流行的踏板式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全部采用的是二节式鞍座,为电动自行车搭人提供了便捷的条件。由于搭乘人员造成车辆的载质量增加,超过了电动自行车制动的设计负荷,造成制动距离增长,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属两轮式的交通工具,触地面积小,重心高、惯性大,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因此电动自行车超重、搭乘人员、高速行驶,将增加车辆的制动距离、降低车辆操控的灵活性,骑车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准确地采取安全措施,会对交通参与者带来严重的伤害。
◆ 问题四:问题车轻松上户
2003年出台的《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市民只需要提供车辆合格证、身份证、购车发票就可以上牌照。比如二节式鞍座电动自行车在有产品合格证时,按规定是应该认定为合格产品,给其上牌照的,但这样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车在取得合法身份后开始上路行驶,必然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 业内人士建议从五个方面加大对电动车的管理
针对上述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上户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业内人士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
建议一:国家应尽快出台新的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的国家标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安全的需求,保障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省政府应当尽快制定地方性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使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加强公安的监管力度,对于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禁止上路、上牌。
建议三: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针对现阶段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普遍不强的现状,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特点、正确使用、安全行车的知识、法律法规、自我保护等多方面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交通安全的技能。
建议四:加强路面勤务管理。交通警察的执法是交通安全管理的核心,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管理规定,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取缔各类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建议五:在国家机动车管理目录中,增加电动摩托车的产品目录,将大质量、大功率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
◆ 链接
摩托车?电动车!
11月30日上午10时30分,交警四分局三大队民警在成都市八宝街路口挡下一辆银灰色的“摩托车”。
这辆与“太子摩托车”一模一样的银灰色“摩托车”装备了排气管、油箱等物,车后还有一个座位,“摩托车”味十足。但民警仔细一看却发现,这辆长约1.5米的“摩托车”油箱里面却装的是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排气管也仅是起装饰的作用,这车就是一辆电动自行车,它的设计时速竟高达50公里。
◆ 数据链接
据成都市交管部门透露,截至今年11月,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达到36万辆,而今后一段时间内,成都电动自行车还将持续高速增长。随着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增长,因其所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上升趋势,今年1月—11月,电动自行车在交通事故中负责的事故达59件。(马黎明 雷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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