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逐步提高含汞量小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一次性电池中的比例,鼓励发展锂离子和氢镍电池等可充电电池替代镉镍可充电电池,减少镉镍电池的生产和使用,最终在民用市场淘汰镉镍电池。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氧化汞电池以及汞含量大于电池质量0.0 25%的锌锰及碱性锌锰电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被禁止生产和销售.2005年1月1日起将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 .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还将逐步减少糊式电池的生产和销售,最终实现淘汰糊式电池。
据了解,高容量的碱性电池比低容量电池对环境污染减少65%,充电电池比低容量一次性电池污染环境减少 99%。因此,这一政策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使用汞含量小于0.0001%的高能碱性锌锰电池、氢镍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等可充电电池替代镉镍电池,鼓励和支持消费者拒绝购买、使用劣质和冒牌的电池产品以及没有正确标注有关标识的电池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