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夏先生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不到三个月,便出现“两腿乏力”症状,充一次电没跑多远就不动了。经查,该电动车电瓶是组装的,经过青羊消协调解,他更换了原装电瓶并获得600元补偿。24日,消协发出消费警示,买电动车要找“信得过”产品。
◆ 案例电动车有腿不走路
据夏投诉,今年8月,他在玉龙街一自行车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但他用了不到3个月,就发现这辆电动车充电后跑不到10公里就歇气了。他找到销售商,商家叫他找厂家。他找到厂家时,对方声称不能维修,因为该车电瓶不是该厂原装产品。
商家工作人员解释,厂家设的电瓶“三包”期是出厂后一年,但在销售此车时距电瓶的出厂日期已经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电动车换电瓶,但没有同牌子的电瓶,所以才换了另一个牌子的。”夏对此表示怀疑:为何商家在销售时不告知消费者真实的情况呢?!
随后,夏将经销商投诉到青羊区消协。经过调解,商家同意为夏先生的电动车换一个原配电瓶,并给予夏先生600元补偿。
◆ 警示买电动车要找“信得过”
青羊区消协表示,近来,随着电动自行车购买的人群增多,类似的电动车质量投诉也逐渐增多。对此,青羊消协发出消费警示: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应注意三点:在购买之前应多了解电动车常识、厂家和商家的可信度;同一款电动车可能选用不同品牌的配件,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多询问商家,并注意查验配件是否与说明书和合格证等相符;购买后应对发票妥善保存,以便享受售后服务和权益受损时向消协或12315投诉。(李晓红 李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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