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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电动车办牌照30%“不合格”办不了
来源:锦州晚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4-11-20 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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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目前锦州市每天有四五十辆电动车被车主骑去办牌照,却有30%以上车主悻悻而归。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千万不能乱买电动车,符合五大标准的电动车才给予办理牌照。 11月10日起,电动车又开始上牌照了。市公安局交巡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的工作人员随之忙碌起来。据该所的负责人介绍,根据《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办证时须持有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说明书;电动车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电动车整体重量不超过40公斤;额定功率不超过240瓦;踏板式电动车踏板宽度不超过25厘米。否则不但不给办理牌照,还不允许上路行驶。(宁国玉 董梅)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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