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号起,全市范围内自行车停放点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普通自行车每次统一收费0.2元,电动自行车0.4元。新标准还规定,如果收费员没有配戴规定证件,市民有权拒绝交费。
长期以来,自行车停放超标收费、私设停车点无证收费、车辆丢失赔偿等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投诉的热点。对此,成都市物价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决定从根本上规范自行车停放收费和管理工作。今后凡需设立自行车停放点,都需得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的认可,并在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此外,各自行车停放点必须在醒目处设置《非机动车收费标价牌》,收费员要求佩戴《收费管理员证》,并主动出具停车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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