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商局指挥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接到多起电动车质量投诉,包括电瓶、充电器、大灯等零件的质量问题成为投诉的焦点。
林先生今年4月份花2300元购买了一辆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当时商家承诺“电瓶保修8个月”。但不久后电动车的电瓶就频繁地出问题,经常没走多少路就没电。与商家协商后,前后三次更换了电瓶,但问题仍得不到解决。于是林先生将电瓶拿到专业的检测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更换的电瓶都是旧电瓶。于是,林先生要求商家更换新车或者退款,但遭到了拒绝。
今年10月,李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一个价值400元的电动车充电器,当时商家承诺保用两个月,但使用不久后发现,充电器不能正常充电。但当她拿着充电器和相关保修证明到该商场要求更换时,遭到商场的拒绝。
对此,“12315”指挥中心认为,9月24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首次明确表示,对电动自行车“拟不予登记,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目前关于电动车管理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条例。同时该中心表示,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应与商家就商品的质量及保修的具体服务项目进行协商落实,并要求商家出具有效的保修凭证。 (杨莉 黄日华 叶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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