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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文件 商配网[2004]87号
关于启用2005年版进出口许可证发证系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重点省会城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个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进、出口许可证签发管理系统,使发证系统能更好的满足许可证签发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局已按计划完成了新版进出口许可证签发系统和企业网上申领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并计划于2005年1月3日正式启用。为保证发证工作不间断和系统切换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于2004年12月31日前将2004年度全部一分、二分配额,招标商品、有偿使用、无偿招标配额、易制毒、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等进、出口配额数据进行提取,并将全部数据导入新系统中,为提取的数据将不能在新系统中使用。
二、于2004年12月31日将2004年度进、出口许可证申领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并予以打印,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领企业。自2005年1月1日起新系统将不再对2004年度的申领表进行任何操作和处理。
三、为保证系统切换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于2005年1月3日前暂不签发2005年度配额进、出口许可证; 2005年1月3日后,2004年度的许可证退换证在新系统中进行。
四、通知个网上申领企业,2004年度的进、出口许可证申领表必须在12月25前提交,2005年度的进、出口许可证申领表于2005年1月3日后通过新的网上申领系统进行提交。
五、2005年1月1日、2日许可证签发管理系统和企业网上申领系统停止运行二天,进行系统切换和测试。2005年1月3日启用新系统,域名地址为http://licencemag.ec.com.cn
六、我局将于今年12月上旬安排个发证机构发证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将涉及新版的进、出口许可证和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请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七、我局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共同成立了技术支持热线,负责解答企业和发证机构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10-67870108。
关于2005年新版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系统的启用及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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