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的身份,机动车的外观,准机动车的车速,以及颇有争议的牌照,逐年增多的轻摩化电动自行车构成舟山市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据普陀交警部门介绍,今年以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已经占到该区道路交通事故的30%左右,其中大部分肇事电动车为“电摩”。
11月3日下午2时,笔者在定海环城西路与解放西路交汇处观测到,1分钟内驶过31辆电动车,其中26辆是大功率的电动自行车,俗称“电摩”,并清一色地吊挂外地牌照,驾驶者男女老少皆有,大多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据了解,根据1999年我国电动车生产标要求,电动车整车重量必须小于40kg,骑行速度在15公里/小时以下,带电行驶速度小于20公里/小时,爬坡角度大于5度,持续行驶路程在25公里以上,无电时可继续骑行等。然而我市上路的电动车有相当数量不符合此要求。这些“电摩”大多自重40公斤以上,行驶速度均超过30公里/小时,有的高达50公里/小时。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涉及“电摩”的道路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趋势。据普陀交警部门介绍,今年以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已经占到该区道路交通事故的30%左右,其中大部分肇事电动车为“电摩”。
笔者在定海环城西路、昌国路、环城东路的5家电动车销售店看到,店堂里醒目处摆放的多数是轻摩化电动车,而外型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大多躲在店内的角落里。在某店,老板见笔者在细看车子,非常热情地推荐“电摩”,连称此车速度快、载重多、持续行程远、爬坡性能好等等。笔者问:这些车不是超出国家标准了吗?老板回答:目前标准不统一,新的国家标准尚未出台,不需要驾驶执照。笔者又问:刹车好不好?老板回答说:你开慢点,刹车就没有问题。听得笔者不禁感到一阵凉意。
今年颁布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按照非机动车行驶及管理,福州、天津、上海、北京、广州、杭州等城市先后制定管理条例,封杀超标电动车。我省大多数城市已经制定管理规定,限制此类“电摩”上牌上路。而形成对比的是舟山市道路上出现越来越多的超标电动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舟山市城区“电摩”拥有量在2000辆以上。
“这些轻摩化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根本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车上牌条件,但是外地个别部门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给所在地的‘电摩’企业开启了上牌的‘绿灯’。这不仅使舟山市车辆管理部门的努力付诸流水,也给路面交警增加了管理压力。”一交警在接受调查时这样表示。(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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