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市新的地方性道路交通法规。“新交规”最明显的变化之一是传统的自行车登记制度被取消了。我为北京市率先“吃螃蟹”取消这一制度叫好。
相关部门制订这两项制度的初衷主要是为了保证自行车和机动车的安全,当被盗或丢失后,牌照号码能够作为找寻或辨认的标志。但是,由于自行车和机动车的属性不同,牌照登记管理制度对自行车并不适用。一方面,机动车价值较高,被盗或丢失后将给车主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对其实行牌照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偷车和丢车现象发生,既有利于警方在追查时掌握线索,抓获窃贼,又便于把缴获的赃车准确无误地归还车主。与此相反,自行车价值较低,几十上百元便可买一辆,被盗或丢失后,不会给失主带来太大的经济压力。因此,在自行车被偷或弄丢后,人们马上会再添一辆,况且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购买几经转手的“黑车”。另外一方面,机动车危险系数较高,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恶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对其实施牌照管理,可以减轻社会危害,其中所取得的也是收入大于支出的正效率。而自行车速度慢、重量小,即使现在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亦如此,一般不会带来太大危害。因而,对自行车进行登记,不仅增加了人们的麻烦,同时让消费者支付没有任何回报的管理费用一定会遭致抵制;而公安机关为了执行好该制度,有的地方还动员交警在街头检查自行车牌照,这将是一项艰巨的工程。所以,现行的自行车登记制度不仅没给社会带来应有收益,反而增加了市民的麻烦和管理成本,得不偿失。
在我们身边,自行车登记制度也没能有效地防止偷车事件。一不留神,窃贼就可轻易把车偷走,之后换掉牌照和钢印,通过警方找回的希望相当渺茫。尤其是在大城市,自行车有几十上百万辆,要以有限的警力来追查被偷自行车无异于大海捞针。从至今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愿意推出与自行车被盗有关的险种,就可看出自行车失窃具有频繁性、普遍性,仅凭给自行车挂个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被盗问题。
因而,北京市率先取消自行车登记制度无疑是明智之举,树了榜样,是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的。(张大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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