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车
新车领照手续:
1、身份证或户口薄,外来人员还应交验有效暂住证;
2、购车发票;
3、公车凭单位介绍信;
4、外地转籍车辆凭原发证机关的"车辆移动证明";
5、进口车辆凭海关货物证明或"随带物品手册"。
过户手续:
1、原车行驶证及双方身份证;
2、原车证明(系同一户口的凭户口薄);
外迁手续:
1、工作调令、毕业生分配单位或车主申请;
2、车辆行驶证及车主身份证。
补牌、补证手续(含助动车):
1、本人申请及身份证;
2、助动车应同时交验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二、残疾人专用车
1、凭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领取"登记表";
2、按登记表上项目,用钢笔填写清楚,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由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签章后到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加盖体检专用章。
3、市残疾人联合会签注意见;
4、"登记表"交非机动车管理所审检同意后,发给"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准购证";
5、购买列入公安部、中汽公司产品目录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
6、持"登记表"、"准购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办理牌证;
7、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不得转让、买卖。
三、人力车
1、人力板车、三轮车,按市政府(1993)77号文件规定,停止办理新车领照手续。
2、专业客货人力车人员满65岁,不得继续营运。
其他规定
1、车辆需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各种手续。
2、新车领照需在购车一月内办理,过期需交逾期费。
3、发票遗失,由出售商店按底根出具证明。
4、更换车架,凭质量检验通知单或车架发票,方可补打钢印,原车架销毁。
5、助动车不得更新、过户。
四、收费标准
自行车牌证8元;
残疾车16元(检验费3元,号牌费8元,行驶证5元);
人力车22元(检验费5元,号牌费15元,行驶证2元);
补牌加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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