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成为不法分子盗窃的新目标。从外地到常州市打工的谢某和汪某为快速“致富”,竟然经常开着一辆面包车,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盗窃了13辆电动自行车,销赃后得2000多元。10月12日,两名盗贼被常州市戚墅堰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这是该院今年以来批准逮捕的第五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
今年以来,常州市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频发,该院已批准逮捕这类案件5起8人,另该区某派出所就接到当地居民报案失窃电动自行车案件30余起。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是盗窃易得手、销赃容易。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能取代摩托车,但牌证管理远不如摩托车甚至自行车严格,因为购买自行车都必须打上钢印,而电动自行车反而没有这一规定,因此公安机关对赃车查扣难、辨认难,一些贪图便宜者明知是赃车仍违法购买,使犯罪分子有了销赃渠道。
检察官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主:应积极提高防范意识,采用匙口为圆型、弧型、交错型等不易被撬开的防盗锁具。不要随意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购车者也不要因贪小便宜而购买来路不正的赃车,而成为盗窃犯罪分子的帮凶。最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给司法机关以执法的利器。(朱庆中 卢志坚 沈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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