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在即将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草稿)》中,对电动自行车下了“封杀令”。在国际油价居高不下,可持续发展成为社会共识的大背景下,广州市的做法值得反思。
如今,发达国家在经历了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带来的喜悦与富足后,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非政府组织和市民,都在冷静思考:如果快乐生活是建立在对自然无休无止掠夺的基础上的,这种快乐能维持多久?在个背景下,即使是拒绝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的美国人,也十分注重自身环境保护的。为了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美国不少城市规定,如果一个人开车不许上高速路。这就有了一幕幕很奇怪的景象:如果谁某日突然起早了,在城市街道旁驻足,立即会有素不相识的驾车者朝他开过来,打开车门邀请他上车。因为如果驾车人邀请到了4个人同乘一辆车,这辆车就可以上高速路了。不但如此,美国很多州都已实施了鼓励人们采用自行车出行方式的措施。
在欧洲大陆,很多城市有机动车禁驶日。这个日子最早是由机动车驾驶者自发提倡的,后来经市民广泛讨论,有的还要经过听证会甚至全民公决,最后形成了地方性法规。到了禁驶日,街道上虽然也是熙熙攘攘,但却没有了发动机的轰鸣,只听得人们匆匆的脚步声和自行车轮子与地面的摩擦声。相形之下,我们的情况却截然相反。汽车还是时尚乃至身份的标志;同时,在GDP增长率锲而不舍的追逐当中,地方政府纷纷将汽车定为本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曾几何时,中国被称作是世界第一自行车大国。遥想当年,每逢上下班时浩浩荡荡的自行车洪流构成了中国城市壮观的街景。即使在现代化进程中,自行车也还是具备了很强的交通功能。
自行车时代的消失不但令人惋惜,甚至还是文明的倒退;如果仅仅出于地方经济增长率以及其他考虑,政府就站到汽车生产厂商的立场上去强行对电动自行车下“封杀令”,那么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就会形同虚设,而汽车及其附带的各种问题也势必潜移默化成城市的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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