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日至15日,杭州市对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大规模的整治。10月13日,我们走上街头看到,许多人违法还不知道,直到民警给他们开罚单才知道违法了。
◆ 行人“不会走路”被拘留
12日下午五点多,正是交通晚高峰时段,庆春路和中河路的十字路口,机动车排了很长的队伍。这时,正在值勤的民警突然看到有一名年轻女子在红灯的情况下,横穿马路。民警及时制止,并将她带到安全地带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按规定,给予五元的处罚。
◆ 自行车钢印号不一被没收
13日早上九点,一名小伙子骑着一辆粉红色自行车,从中河立交桥上逆行冲了下来。当行至中山北路与环城北路的路口时,民警示意他停下来。民警发现,这辆自行车没有牌,也没行驶证;而且龙头上的钢印号与车轴上的钢印号不一,其中一处有明显的打磨痕迹。民警立即查扣这辆来历不明的自行车,并对逆向行驶给予处罚。
刚刚处理完一起,又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带人驶来。两名小女生红着脸问,为什么要罚款呀?民警告诉她们,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一样,不能骑车带人!
据执勤民警说,一到高峰期,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多得处罚都来不及。特别是下班高峰及晚上七点以后,骑车带人甚至闯红灯的非常多。
◆ 最多的违法是骑车带人
以10月11日整治第一天看,非机动车最多的违法行为是骑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带人,当天查处达到1757起。其次是闯红灯等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违法行为,当天查处1372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违法行驶的等达到550起;驾驶无牌证、无钢印或伪造、涂改牌证、钢印的自行车的达到530起。
行人在设有人行横道灯的路口、路段,不按交通信号行走,或在设有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设施的路口、路段,不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设施的,达到213起。
其他的违法行为有:非法“四小车”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擅自安装燃油、电动或其他驱动装置的;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的;行人跨越交通隔离设施、攀越护栏的;行人在车行道上拦车、坐卧、停留、嬉闹的等十余种违法行为,总计5503起。(陈昌旭 李必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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