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城不少自行车看车点,物价局规定的自行车白天停车每辆每次0.2元的价格已经被抛之脑后,看车点自行把看车费涨为每辆每次0.3元。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市民可以拒付多收部分,并可向物价局举报。
最近有不少市民反映,最近不少自行车停车点涨价了,由原来的白天每辆每次0.2元涨为0.3元。在泉城路和天地坛街十字路口,两块济南市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牌明显地立在路边:白天8点-20点,自行车每次0.2元。但就在附近一个比较大的停车点,记者和几位市民推车出来时,停车点管理员表示停车费0.3元,记者前面的几位市民交了0.3元后离开。记者询问管理员原来都是0.2元,现在怎么涨价了,管理员并不回答,但仍然坚持0.3元。当记者表示旁边的收费标准规定自行车每次0.2元,为什么还收0.3元时,管理员不再言语,收了0.2元了事。
在泉城路另外几家停车场,同样的情况仍然存在。在西门电子大楼前,短短的几米竟然有三四家看车的,而且要价不一,记者了解了几位市民,有的付了0.3元,有的付了0.2元。记者又来到泉城广场西边入口处的停车场和省立医院门口的自行车停车场,收费同样也是每辆每次0.3元。对于收0.3元的理由,这些收费处的管理员都说不出,只是表示,现在看车涨价了,都是这个价。
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了解到,在1999年底,济南市物价局和济南市公安局就联合下发了文件,规定了自行车白天停车每辆每次0.20元,至今收费标准未变。(刘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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