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州委员会建议逐步剔除电池中的有害物质,并加强收集及遁环使用旧电池,该建议书将最快于今月底或下月初公布。
所有电池、蓄电池及装有以上两类电池的电器用品均列入受管制之列:
除钮扣式电池及蓄电池外,所有电池的汞含量不得超过重量0.0005%;所有钮扣式电池、蓄电池,以及装有上述两类电池的电器用品均不得含有超过重量2%的汞;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所有含有超过0.002%镉的电池产品均不得在市面经销。
草议条例订明所有用品需载有明确的电池安全移除指引及成份标签。生产商应按照欧盟产品安全的要求,使用产品经销当地的语言来刊登指引,以方便顾客。
为方便分类收集电池,另一项草案遂订明所有电池、蓄电池及电池包上需清楚注明“摒弃有轮垃圾箱”的符号。如使用超过限制0.1%以上的镉、汞或铅,则需把化学符号同时刊载于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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