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电动自行车在某些城市的热销,广州应否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我认为,如果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然会给广州的交通安全及其管理造成负面影响,因此还是不给上路的好。
如果把电动车定性为机动车,那么电动车的行驶车道,配备的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对驾驶者的要求等都要符合机动车的要求,从目前电动车的性能和安全角度来说,根本不可能达到这一要求。如果把电动车定性为普通人力自行车,选择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的需求一定相当可观,上路的电动车必然激增。近年来,由于上路自行车大幅度缩减,广州道路的划分已经作了很大改变,非机动车道不但被一再修窄,隔离带也基本拆除。原来就狭窄的非机动车道肯定容纳不了激增的电动车,非机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的现象不可避免,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增加可以预见。(老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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