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车:市场消费新宠
电动自行车因其吸收了摩托车和自行车的优点日渐受青睐,尤其成为女士和中老年男士代步的理想选择。
电动自行车出现在启东,约有三四年光景。冲着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光明“钱”途,不少商家趋之若鹜。就连启东市一些老牌摩托车销售公司,也抢着来分食这块蛋糕,兼营电动车销售。汇龙和吕四两镇就有近60家电动车销售网点。
9月26日,记者来到汇龙镇建新路。经过几年发展,这里已形成了电动车销售专业路,一个个店面摩肩接踵。一位姓姜的经营者告诉记者,由于城市扩大、“限摩”等影响,从去年3月份开始,店内电动车销量急剧上升,月销售量从不到10辆飙升到100多辆。而市口好一些的建新路西端几家店的月销售量可达150多辆。
◆ 质量和服务:投诉热点
电动车在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却因质量的不稳定和售后服务的不到位,给消费者带来了无尽的烦恼。记者从启东市消协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手机之后的第二大投诉热点商品。
2002年底,家住汇龙镇文汇新村的戴女士花了2500多元买了一辆电动车,不到一个月就问题不断。不是电路不畅,就是电池漏电。卖车的店铺不知去向,设法找到经销商,却被告知已过了保修期。戴女士无奈只得再花钱修理。在换了6次电瓶后,带着满身伤痕的车子因为已坏得没有修理价值而被弃之不用。戴女士向消协工作人员大倒苦水:“费神、费钱,这质量低劣的电动车真是害死人了。”
启东市消协的陈科长介绍,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电动自行车行业质量三包规定。很多厂家是参照自行车、轻型摩托车的“三包”政策自行设定“三包”标准,保修条款不尽相同。因没有统一的三包规定,消协在调解此类纠纷时只能先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三包规定处理。这对于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来说极不公平,也加大了调解的难度。现在消协一般调解由经销商承担“三包”义务。
◆ 安全与环保:管理“特区”
随着电动车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生活,也给有关部门的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的最高时速20公里,最高重量20公斤。事实上很多电动车主不但不限制时速,而且还行入机动车道,给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
启东市交警大队王亚东介绍,今年以来,启全市已连续发生70多起因电动车违规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他说,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却并无统一的管理标准,电动车成了他们管理的“特区”。是否像摩托车一样,以上牌照的方式加强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商榷。
另外,业内有关人士介绍,电动自行车所用电池约70%是铅酸电池,30%是镉镍电池,使用寿命一年左右。大量废旧电池会形成严重的污染隐患。启东现有数千辆电动车,这个数字还将只增不减。如何处理那些即将淘汰的电池也将给有关部门带来新的课题。
◆ 提醒:慎重购买注意安全
启东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科兰瑜科长介绍,电动车行业在国内真正起步才四五年,国家还没有统一的质量监测标准,不少生产厂家在稳定质量和强化服务上有待规范。目前进入启东市场的电动自行车品牌繁多,鱼龙混杂,低价车的返修率明显偏高。因此,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到信誉度比较好的大商场或专业店去购买电动车,并向商家索取发票和保修卡,一来质量可以得到相应的保证,二来也消除了因不规范的售后服务所带来的种种烦恼。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骑电动车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驾驶。(陈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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