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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动自行车暂无三包规定 电瓶的质量问题最大
来源:杭州网    电动车商情网 2004-9-20 9: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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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 新闻背景 据了解,去年浙江省电动车产量逾100万辆,占全国电动车总产量的三分之一。至去年6月底,浙江省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电动自行车12.16辆,比上年同期增长53.2%。巨大的市场潜力使我省生产电动车的企业一哄而上,已有上目录电动车企业257家(还有不少企业未上目录)。有些企业缺乏质量和技术保障体系,导致质量不稳定, 消费者投诉较多。 近日,维权中心不断接到有关电动车的投诉。 ◆ 安全问题 热线案例:电动车老是坏,老公摔伤了! 消费时间:5月11日消费地点:秋涛路某机电有限公司 消费人物:林女士来电口述:我的电动车买来时价格为2900多元。但这辆电动车的质量让我失望,4个月内就坏了3次。第一次是前轮的钢珠掉在半路上,只好将它拖回家;第二次钢圈裂了,老公摔坏腿受了伤;第三次刹车不灵,那天还是下雨天,半路上老公又吃尽了苦头。 ◆ 电瓶问题 热线案例:换个正电瓶 消费时间:今年1月消费地点:武林广场电动车展销会 消费人物:陈女士来电口述:今年1月,武林广场开了个电动车展销会,我买了一辆电动车。今年9月初,半路上,电动车的电瓶突然坏了,我险些被甩了出去。因为没有过保修期,维修部说给我换个新电瓶,用了几天又坏了。我去问,维修人员说,如果要免费换新电瓶,只有副品(人家用过的次品),想要换正品(新电瓶),要付350元,这叫什么保修呢? ◆ 律师说法:电动车暂无相应的“三包”规定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章梁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作为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和退货。 但目前的电动自行车没有相应的“三包”规定,所以出现质量问题时,并不像有“三包”规定的产品一样需要经过两次修理后才能要求更换。 第一则热线案例中的林女士完全可以要求销售者予以更换。对于由产品质量引起的损失,销售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由于无统一的“三包”规定,具体免费的范围由厂家的“三包”承诺书来确定。 所以第二则热线案例中的陈女士,首先更换的应当是能保证产品正常使用的配件,在此前提下,如果承诺书没有明确表示免费更换的是副品,那么陈女士完全有权要求更换与新车同样的正品电瓶。 ◆ 电动车投诉不少 搜索近期热线记录,有关电动车的投诉就有30余起。投诉中,有关“电瓶”质量的投诉最多,其次是维修和上牌问题。这些问题,有时还会引发消费者骑行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 购买电动车时要注意 为促进我省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浙江省公安厅颁布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上牌目录》,规定只有列入《上牌目录》的正规电动自行车才能允许上牌。消费者在购车时要仔细核对所购车辆的品牌、型号是否列入《上牌目录》。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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