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经过宜城氿滨路世纪大桥段十字路口时,看到一辆“摩托”在非机动车道上快速闪过。借着前方红灯,记者看清楚了这辆“摩托”:红色车身,电驱动,安装有脚刹车,车尾一块商标牌上印着“***轻便电动车”。记者想,这应该就是有别于一般电瓶车的电动摩托车了。可这种完全看不出和摩托车有两样的“电摩”,竟然在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间游走自如。
电动摩托车被行内人士称为“电摩”,除发动机外,完全是按照普通摩托车的标准制造,车重和车速远远超过一般电瓶车,有的“电摩”最高时速甚至达到六七十公里,已经超过了国家标准。像这样的超标“电摩”大多没有生产许可证,也没检测报告,更没有相关上牌目录。因此,很多城市明确对“电摩”的生产和经营说过“不”。尽管如此,这样的“电摩”还是被一些厂商冠以电瓶车之名,通过各种渠道大量投放市场。
目前在宜兴城里,“电摩”已随处可见,由于速度快,加上外型酷似摩托,很受消费者欢迎。到了上下班高峰,在城区的非机动车道上,开着“电摩”的男女成批呼啸而过,弄得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在本该属于它们的道上无所适从。“电摩”究竟能不能上路?新颁布的《道路交通法》附则规定:在带有动力装置的情况下,车辆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空车重量应低于40公斤,否则不能算非机动车。所以,如果按非机动车的标准,“电摩”是完全不能上路的。那么,“电摩”能否按照机动车的标准上牌上路呢?对此,记者曾向市车管部门了解,得到的答复是“电动车不能上牌照”,“这样的车可在农村开开”。
且不管农村有没有非机动车道,不上牌照,自然就是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就该走自己的道,但是对于这超速超重的“电摩”,非机动车道显然不适合让它行走。希望有关部门能做出明确规定,要么直接对“电摩”说“不”,要么适当限制其行驶区域,给这些满街跑的“超标货”刹刹车。(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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