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中国宁波网 电动车商情网 |
2004-9-15 8:37:57 |
|
张小姐在一家商店看好了一款电动自行车,和店主谈好了1800元的价格。付清车款后,向店主索要发票,没想到刚才还热情似火的店主一下子变得十分冷漠,说如果要发票,必须支付180元的税款。无论登记上牌或是保修,都需要有正规的发票,店主却说开发票要收钱。张小姐想退货,他又不肯,这令张小姐进退两难。
北仑区工商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向商家索要发票是正当合法行为。发票是证明消费的有效凭证,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索取发票,不要让不法商贩有可乘之机。(顾霄扬 郑丁助)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