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去年全国电动自行车的产量达到470万辆,但广东只有20多万辆,还不到总额的5%,成规模生产的企业仅有几家,明显落后于一些省份,这与广东作为全国自行车制造业最强板块的地位严重不符。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还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还不能在全省各地上牌上路,导致厂家不敢大胆投入,因此可能错失产业发展先机。
此外,目前国内生产的电动自行车,70%是出口欧美市场,只有30%的产品是提供国内市场,国内潜在的市场其实无比庞大。广州市某自行车厂总经理廖某就称,目前我国自行车的保有量约5亿辆,如果其中10%以电动自行车替代就是5000万辆,以平均2000元计算,最保守的估计是1000亿元的大蛋糕,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但由于管理细则没有出台,使市场上电动自行车良莠不齐,这对消费者是一个损害,对于正当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厂家也是一个伤害。
目前,上海、江苏等地区已经开始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已经有40万辆电动自行车行进在上海街头。巨大的市场需求,再次触动了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
对于自行车生产量全国第一的广东来说,这更是一种产业发展的机遇。
◆ 交警:电动自行车易引发交通事故
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上牌仍未有明确定论,但这实际上却难以挡住电动自行车进入家庭的洪流。据业内人士估计,广东省每月就有6000多辆电动自行车进入寻常百姓家,其中大部分在珠三角地区。
面对日益增多的电动自行车,如何进行管治无疑让人煞费苦心,虽然有些地方不让电动自行车上牌,但对上路电动车罚款却无法规依据,惠州交警部门曾经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罚款,但在诉讼中却输了官司,不罚款,又不能扣车,这无疑增加了交警的工作难度。
一名交警就曾对记者说,在路上拦到酷似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时,民警一般检查一下车辆发票后放行,一般不敢扣车,怕引发麻烦。该民警介绍,电动自行车行走街头,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车道,其设计车速相差过大,稳定性太低。在机动车道行驶,速度太慢,造成交通拥挤;而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车速又高于自行车,因此,诱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其它车辆;此外,骑电动自行车的人没有经过考核颁发的驾驶证,车辆也没有定期检测,安全性很成问题。
◆ 专家:宜疏导,忌简单封杀
广州市某政协委员认为,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上路现象已成现实。
作为城市市民交通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的舒适、经济和绿色环保特性,与传统汽车耗用石油资源、产生的尾气粉层颗粒造成大气污染相比,具有相当多的优越性。从环保角度上讲,电动自行车可以是真正意义上的“三无”:即无废气排放、无噪声干扰、无油腻刺激;在价格上,电动自行车仅需1000元—2000元,且维修容易;在节约能源上,电动自行车每百公里仅耗电1度左右,特别是我国石油资源高度依赖进口,在这点上更具长远的意义;从安全上,电动自行车操纵简单,车速不高(限在15公里以下),没有其他机动车对行人的威胁大;从占用道路上,行驶时占用道路少,停放无需较大空间;从市场需求上,具有较大的消费空间,特别是对于居住在离商业中心较远的住宅小区,作为代步交通工具非常受欢迎。另外在市区禁摩的背景下,一些特种服务行业可以用来添补失去摩托车的空间。
该委员同时表示,电动自行车也存在安全隐患,有的电动自行车驶上快车道,速度并不亚于摩托车,俨然是“电动摩托车”,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他认为,对电动自行车的上路管理宜疏导,忌简单封杀。他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重视电动自行车通路权问题,及早研究和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
具体建议有:1、明确上牌登记办法。允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持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定点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的产品。2、规定年审办法。由于电动自行车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要快,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应当对车辆的刹车、车铃、电机功率、自重、最高时速等每年进行规定的检查,保证具备良好的上路安全状态。3、考虑是否需要规定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4、应禁止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5、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进行“搭客”营运。另外物价部门也应当制定电动自行车保管站收费价格。
◆ 电动自行车现行管理方法
2004年6月11日,浙江省公安厅下发《准许在全省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目录》的通知,要求该省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大队,对该省生产的40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同意在全省范围上牌。
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全国各地结合实际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大致有三种方法:一是绝对禁止,坚决禁止上牌上路;二是完全放开,即准许上牌上路;三是限制型,即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但对已有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牌证,期满后不再核发并禁止上路,如北京。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部分主要性能规
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3、续行距离:一次充电后续行距离应不少于25公里;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5、制动性能:以最高车速(20公里/小时)骑行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米;
6、脚踏行驶能力: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应大于7公里;此外,对于车把宽度、轮胎宽度、百公里电耗、反射器和鸣号装置、制动断电装置、欠压和过流保护等都有明确规定。(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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