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交通法注重责任认定。
从交通法规方面来讲,美国法律虽然注重“以人为本”,但也不绝对简单偏向行人,而是注重对具体责任的认定。
据美国洛杉矶的邓洪律师介绍,单就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的交通法来说,美国50个州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采取过半认定制,即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认定应负责任超过50%,那么就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第二类采取比例分摊制,即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来确定事故涉及者的具体责任比例,并按相应比例来分摊赔偿。
第三类则采取简单多数制,即事故中承担责任比例最多的一方就应负全责。
尽管车祸责任认定的制度不一样,但美国交通法规的基本理念上还是倡导以人为本。因为美国法律认为驾车是一种“特权”而非基本权利。为了保障行人权益,美国通过改善道路状况、强制实施配套车辆保险政策、严厉惩罚醉酒驾车等措施来减少车祸,以确保交通安全。
美国强制购买车辆保险,无保险的车辆不许行驶。为叫减少机动车撞人事故,美国车辆管理局还通过严格的驾照管理来强调司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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