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成都市交管局及各分局于9月7日出动300余名警力对城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整治,现场查获电动自行车超速、载人等违法行为700余起,均按《道法》相关规定给予了罚款处罚。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但是,目前市场上部分厂商盲目迎合消费者的非理性需求,所生产电动自行车超速、超重,外观类似轻型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各地工商、交通部门可根据国标GB-17761对电动自行车上市上路进行管理。
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的延伸产品,获得合法身份来之不易。为了行业的长远发展和企业的共同利益,各地厂家、商家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积极配合工商、交通部门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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