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抽查结果显示:93%的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据乐山市工商局近日介绍,最近乐山市工商局委托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在乐山市销售的28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抽样检验,其合格的仅2个批次,占抽查的7%;不合格的高达26个批次,占93%。
据介绍,在这次抽样检验中发现,绝大多数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动性能差,有的设计水平、加工水平、装配水平等不合符质量标准;有的整车重量超标,给高速行驶带来很大惯性,影响了制动系统的可靠性;有的车在销售前未按国家标准要求对制动系统进行严格调试,导致制动系统不合格;还有的因车速设计过高,破坏了制动系统的可靠性。二是最高车速严重超标,按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可是许多厂家为取悦消费者,设置时速大多超过规定时速限制,由于电动车的时速过高,使电动自行车整车的稳定性、操作性大大降低,给消费者生命安全构成很大威胁。
目前,乐山市工商局正依法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商家进行查处,责令立即整改,严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上市销售。(毛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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