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车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其独特的特点也让有关部门难以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但却并未制定一个统一的管理标准。电动车到底需不需要上牌来统一管理,这一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电动自行车吸收了摩托车和传统自行车的优点,既不需要人力便可前进,又不需烧油,且体积适中,可以让人比较自由地控制,这方面的优点招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尤其成为女士和中老年男士的理想选择。在安徽省池州市,2002年年初仅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到去年就发展到几十家。与其他一些门可罗雀的店面相比,电动车专卖店明显热闹了许多。尤其在市场油价不断攀升、道路运输市场管理逐步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后的背景下,电动自行车是“钱”景一片光明。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电动车的最高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内,最高重量控制在20公斤以内。事实上,限速只是相关部门制定的管理措施,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很多电动车主不但没有限制自己的时速,而且还行入机动车道,给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各地电动车事故频繁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干脆禁止使用电动车,但这种做法明显行不通,有些电动车厂商还把政府相关部门告上了法院。
“上牌”管理是不是大势所趋?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事实上其功能却接近摩托车,这就决定了其管理不可能像自行车一样简单。有关部门认为,如果对电动车没有有效的管理,势必会导致电动车出现各种交通违章行为,扰乱交通秩序,从而形成和摩托车同样的现象。然而,许多消费者对上牌管理不以为然,认为法律规定电动车属非机动车,就应和传统自行车一样,没有严格管理的必要。不过,也有消费者认为上牌管理有好处,对消费者自身而言使用时也有安全感,在电动车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上牌管理已成为大势所趋。厂商对上牌管理的态度也不一致,有的认为,之所以电动车销售日渐红火,就因为不要烧油、不上牌照,上牌管理会冲击销售市场;也有的厂商认为,上牌管理很有必要,这是对电动车使用的一个规范,有了规范,消费者买车时会更加放心。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事实上其功能却接近摩托车,这就决定了其管理不可能像自行车一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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