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元买回的电动自行车,才使用一天车子的外壳就坏,要退货,商家却要扣200元的折旧费,周女士不服,与商家据理力争,但商家最后还是扣了她100元的折旧费。直到9月8日,周女士还在苦等商家“让步”。
周女士8月30日在某电动车经营部,购买了一辆价值1750元的电动自行车,但当时没有跟商家协商好三包责任。没想这辆近两千块钱的电动自行车却是一辆“问题车”,周女士才使用了一天,车子的外壳就坏了,无奈之下,周女士只好把车拿到该电动车经营部要求老板退货。该电动车经营部的老板虽然同意退货,但却要扣周女士200元的折旧费。周女士觉得车子才使用了一天就出现这种问题,导致退货,商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于是与商家理论起来。最后,商家退回给周女士100元。但周女士认为商家扣她100元的折旧费,仍然不合理,于是投诉到南宁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
8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南宁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的有关负责人。他说,就电动自行车来说,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关的“三包”责任规定,发现质量问题只能是双方协商,如果双方之前有约定的就按事先约定执行。由于周女士之前没有跟商家协商好“三包”责任,现在也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陆梅 黄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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