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8月29日上午8点30分,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第二法庭行政庭审理的原告吴某诉被告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行政处罚案,因故延至9月21日下午3时进行。
据报道,记者在现场见到包括原告代理律师李先生、海口电动自行车总经销商安先生,海南省几家媒体及少数群众已到达法院大厅等候。
原告代理律师李先生称之前并未接到法院传票通知说案件延期审理。今天一早赶来,还见法庭大厅内的每日审理案件播报牌上滚动播出了此案的相关信息。可法院现在才补发给他传票称要延期审理。
对此,胡副院长向当事方及群众解释说:按照法定程序,案件要延期举行需在原开庭时日前三天通知原、被告双方。此次未通知到原告方人员确属工作失误。事实正在调查、了解之中。将对相关失职人员进行内部处理。
此次案件的审判长陈坚告诉记者,此次延误是缘于电脑出现排表错误,才出现这种审判人员在同时同区重复安排庭审的现象。至于为何推迟了近一个月才开庭审理是缘于法庭审理案件众多,需协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