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摩托车上牌与城区外进入市区的限制,简易、轻便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市民喜爱。仅1年时间,市区电动车市场就如雨后春笋般铺展开来,电动车销售店现已发展到10多家。在市区东南商贸城一带,“飞鹰”、“以人”、“赤兔马”、“宝岭”、“春兰”等电动车品牌琳琅满目,销售品牌三四十种。
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并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市面上的电动车绝大多数超标,甚至出现了形似大摩托的“巨无霸”,时速高达四五十公里。他们挤占了原本窄小的人行道,对自行车、行人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据了解,依据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而电动自行车恰恰是自行车加装机械动力的一种交通工具。目前由于法规约束缺乏,市区电动车出行管理基本上仍处于放任状态,有的走非机动车道,有的与机动车并排而行,带来了严重的交通隐患。市民为了出行方便选择电动车,城市交通却又增加另一种不安全系数和混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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