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又叫电动助力车、电动自行车,自问世以来,就以它节能省耗、无噪声、无废气、车身轻巧,外观雅致,结构简单,经济实用等优点受到市民青睐。尤其相对于现在摩托车价格不匪,光是上牌就得几千元,还有地区要求等的条件限制,电动车更是受到很多人的欢迎。但是事实上,电动车是不是真的就可以通行无阻呢?电动车的行驶又存在哪些问题呢?记者近日就此走访了多家电动车的销售商铺、消费者和有关的交警部门,发现电动车的管理有待完善。
◆ 商家:电动车就是自行车
在城区经营销售电动车比较集中的端州路,记者走进了其中的一家车行,这间才几十平方米的店面,塞满了三、四十部电动车。车行老板告诉记者,现在的电动车的身价和原先相比降了不少,简易款的1000多元就能买到,中高档的从1800至3400元之间不等。
据介绍,由于电动车在外观上酷似摩托车,兼有传统自行车和摩托车的优点,而且价格便宜,穿行自如,每次充电8-12小时后可使用一、二小时,最高时速达40-50公里,对于普通的工薪消费阶层来说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车行老板不无得意地介绍说,现在买电动车的主要是以家庭主妇为主,年轻人也很多,她每天卖出差不多五部。老板说,近年来大踏板式的电动摩托车由于取消了脚踏板,酷似女装摩托车而颇受市民欢迎,现在城区都有上千辆了。
采访中,一商店主对记者说,电动车其实就相当于自行车,不用领车牌、不用考驾照,交警也不管,车子买回去,只要会开就行了,使用方法跟女装摩托车一样,只不过摩托车是用汽油,电动车是用电而已。
记者问到电动车可不可以上牌时,老板说,当然可以上啦,其实不上也没人管,何必麻烦。当记者继续追问为什么电动车可以不领牌时,店主不耐烦地说:“现在谁的自行车还去领牌啊?”而记者在路上采访几个使用电动车的市民,他们的说法相当一致:“我的车子没有上牌照,也没有人管。”
◆ 交警:暂时当非机动车管理
轻便实用的电动车得到广大工薪阶层的认可,销量年年攀升。然而,其所带来的问题也与日俱增。由于部分车主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加上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刹车保险系数较低,因而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为20公里,整车质量必须在40公斤以下,且须装有脚踏行驶装置。但是近来不少厂家为迎合消费者需求,对产品进行了技术改动,时速达到40-50公里,整车重量为50-60公斤,导致实际车速、重量严重超标。因而其行驶往往就引发出交通问题,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因比自行车速度快,超车、撞车现象时有发生。而在机动车道上跑,因其车速比摩托车、汽车慢,又给行车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电动车从出现到现在,一直是个奇怪的存在,争论之声也不绝于耳。国家到目前为止,也没出台一部正式的法律来规范电动车行业。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能否上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据记者了解,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前后,国内的南昌、合肥、长沙、长春等城市也相继出台规范管理办法,允许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管理后上路。那么我市对电动车的管理态度又是如何呢?
市交警支队第一大队的梁健明副大队长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我市城区电动车的数量还不是太多,因而其所引发出来的问题还不是非常突出,但是“电动车肯定要纳入管理的,而且要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今年国家首次正式承认了电动车的合法地位,制订了相关条文规定并授权各个省执行,让省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但是由于现在省里的具体实施办法还没颁布,所以我市现在把电动车当作非机动车来进行管理。至于领牌问题,交警部门要等待省里制定实施办法后就会给电动车上牌。
◆ 市民:希望纳入规范管理
住在城西的刘先生一个月前以2300元购回一台电动车,他说:“我觉得电动车挺好,省力环保,经济实用,很适合我们这些在市区上班的人士使用,每天只需要充一下电,第二天就够用了。但是,电动车还需要统一规范管理,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电动车该怎样上路行驶,是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有什么要求等。还有一些人不懂交通规则,骑上助力车横冲直撞,给交通造成很大的不便,有时还会造成交通事故。所以电动车驾驶人员还需要作适当的培训,这样,对于驾驶者和其他人都有安全保障。”
在接受采访时,有市民对城区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长态势表示担忧。据了解,近年来,城区不再允许新增摩托车上牌入市,现时如果允许酷似摩托车的电动车任意上路,对于那些买摩托车的人而言,似乎有些不公,有不正当竞争之嫌。
◆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九条附则对“非机动车”的名词解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行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陈海锋 苏柳媚 刘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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