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一自行车停放点,目睹了一起因自行车存放而引发的纠纷。
一女士称她寄存在停放点的一辆自行车丢失,要求看车人赔偿。但看车人却说,该女士手里没有存放证,不能说明她丢了车。丢车女士说,自行车是半新的,在存车时就没有向看车人索要存放证,并且看车人也没有主动给她存放证。
记者问看车人是否有存放证,要不要给每辆来存放的自行车主都发放存放证?看车人说,存放证是有的,有时候同时来存车的人很多,自己忙不过来就没有发放;也有很多车主嫌麻烦,根本就不要存放证。记者在这个存放点看到,在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大约有8个人来存车,没有一名车主主动索要存放证,看车人也没有主动向他们发放存放证。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几家自行车存放点,发现车主与看管人之间为丢车而发生的纷争不断,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有存放证。如果车主手里持有存放证,那么看管责任也就非常明确。因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在存放自行车时,一定要注意向存放点的管理者索要存放证,以免在车辆丢失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徐宝林 王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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