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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就乱:电动自行车销售混战太原
来源:山西工人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4-8-17 10: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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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上个世纪末,小巧、灵便、环保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太原后,颇受工薪阶层的喜爱。但是,由于其价格较高、“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身份不明,许多消费者一直持币观望。今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后,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有所放松,市场立刻重新启动,国内新崛起了上百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市场供应增加,价格下降,电动自行车成为大街小巷时尚的代步工具,已有与自行车分庭抗礼之势。 然而,在7月至8月这个电动自行车销售的旺季里,记者发现,省太原的电动自行车市场并非看上去那样火爆。一边是一家家小商户或是低价甩货,或是在销售中误导消费者;一边是一些正规经销商门庭冷落,甚至关门停业。 ◆ 限速20公里 一“调”了之 双休日,在解放路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看车、试车的消费者络绎不绝。老板告诉记者,他平均每天都能卖出10辆左右的电动自行车。“这款车卖得特别火,时速最高能达到40公里。”店主极力向记者推荐。记者注意到,这款电动自行车的外形酷似摩托车,说明书上标明最高时速为20公里,但时速表上并未标注数字,只是用绿、橙、红等颜色进行区分。见记者一脸困惑,店主道出了其中奥妙:“这你就不懂行了,说明书都是为了取得生产许可证给检查人员看的。厂家验收时在控制器上做点手脚,把时速调到20公里以下,等出售时再调到最大。我们也能给你调,保证时速不低于40公里。”   “国家不是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吗?”记者问。“这条街上有二三十个牌子的电动自行车,哪个最高时速低于30公里?反正人们从时速表上也看不出来。”店主回答。 记者随后又来到各大商场、超市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处,推销人员也都把“跑得快”当作卖点。“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都装载了调速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某大商场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经理对记者直言不讳。 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目前太原市街头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由于销售者在调速器上做手脚,使得实际车速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达到每小时30公里甚至40公里。 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维权中心负责人说,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达到40公里,已是不折不扣的“轻摩化”了。但电动自行车的很多零部件还是按照自行车的标准生产的,一般采用线刹制动,一旦时速超过20公里,就可能危及骑车人自身的安全。 ◆ 标准滞后于市场需求 在省城电动自行车销售规模较大的一电动自行车城里,记者看到一些新款的踏板式电动自行车,整车的外形与摩托车无异,且据了解,此种踏板式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已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40公斤。 电动自行车在短短四五年时间迅速普及,但其生产标准一直沿用的是GB17761-1999标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这个标准里,多数参照的是国际标准。然而在国际上,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健身、休闲,而不是作为代步工具。 “我们的第一代电动自行车就是严格按照国际标准生产的,结果消费者根本不接受。被逼无奈,我们也只好和其他厂家一样,生产和标准不一致的产品了。”一名浙江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的销售代表告诉记者,作为代步工具,消费者普遍欢迎比自行车快、省力的交通工具,甚至是“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 从目前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现实情况分析,其生产标准已滞后于市场需求。许多业内人士认为,要适应消费者需求,同时改变电动自行车管理失控的状况,首先要制定安全、质优的标准,让其跟上市场需求。 ◆ 品牌车拼不过拼装车 “电动自行车大放血!每台仅售980元!”日前,一些知名品牌的电动自行车也打出了“大放血”的销售广告。 据某电动自行车省城总代理透露,虽然低价促销增加了人气,但他们是有苦难言,因为销一辆如此低价的电动自行车,就要亏数百元。 该负责人说,这样做实属无奈,因为市场的拼装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至少有五成),如果不联合起来进行抵制,品牌电动自行车将更没有“钱途”。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劣质电动自行车赶出市场,扩大品牌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占有率。 按国家规定,一种新的电动自行车车型在生产前必须送国家自行车检测中心进行检验,合格后再到当地省级检测中心检验,办理相关许可证明之后方能生产。拼装车的生产者却对国家有关法规视而不见,既不送检,也不办理生产许可证,甚至采用偷逃税的手段牟取最大的利润。 此外,品牌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在价格战后还不得不面对尴尬的售后服务。太原市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门店总共有几十家,可是生产企业的专卖店以及生产企业指定的经销商仅有几家,其余大多是通过其他渠道进货的二手经销商,真正能承担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的经销商也不过两三家。消费者购车时,经销商总是信誓旦旦承诺“整车保证质量三年,电瓶保证质量一年”。可一旦售后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于店方是二手经销商,无生产厂家的维修配件和技术保障,车辆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换就成了难题。 许多消费者在电动自行车不能用、需要维修时,到原先卖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那儿却发现,经销商已人去楼空;打电话找厂家,又发现厂家电话是空号或已欠费停机。这是由于一些厂家急功近利,在短时间内捞足了利润,就洗手不干了,将售后风险转嫁给经销商,而经销商没有厂家这个后盾,也不愿意接售后服务这个“烫手的山芋”。于是,无辜的消费者只得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风险。 市场的混战、无序的竞争,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今年6月20日刚刚成立的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维权中心至今已接到近百个有关电动自行车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投诉。目前电动自行车的“三包”规定尚未出台,没有相关规定来约束厂家及经销商,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还难以较为简便、圆满地处理相关投诉。 中国电动自行车市场刚刚起步,亟需“洗牌”。电动自行车缺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真正叫得响的名牌,以低价格和投机行为拼市场的做法不是长久之计。一些品牌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表示:除特价车外,拼服务是将来要打的硬仗。业内人士预测,经过几起几落的整合之后,电动自行车产业必将和其它产业一样,从中崛起一家或几家名牌企业,成为这一产业的领头羊。(王钟洁)
关键词: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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