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燃油助动车被淘汰出局后,嘉兴市区又对电动三轮车亮出红牌。从8月1日起,市区二环路(不含)范围内对电动三轮车实行限时(7:00-20:00)禁止通行。8月15日起,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原允许在二环路内通行的电动三轮车,在市区实施限时禁行后,车主要求在二环路外继续行驶的,必须参加车辆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在换发新牌证、重新喷漆、编打钢印后方准上路行驶。
电动三轮车是一种轻巧灵便的运输工具,装卸方便,营运成本低廉,因而自1998年投放嘉兴市场以来增长迅速。截止到2004年7月,我市电动三轮车保有量已达6600余辆。同时,电动三轮车车身体积大,制动性能差,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不但影响交通秩序,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交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2002年以来,仅嘉兴市区就发生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1116起,造成80余人伤亡。
目前,电动三轮车未通过省有关部门鉴定,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按照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管理的通知》精神,电动三轮车不得上牌,禁止上路行驶。同时,嘉兴市本级2001年竞标允许在市区通行的600辆电动三轮车三年通行期限已满。为此,群众要求淘汰电动三轮车的呼声强烈,并且成为近年来“两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纷纷要求整顿、取缔电动三轮车。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动三轮车确实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整顿电动车势在必行。(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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