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猖獗的非机动车盗窃,为了吸引消费者,近年来有不少电动车厂商联手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买车赠送失窃保险的促销活动。车辆被盗了,消费者可以获得理赔,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件非常好的事。然而,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电动车失窃后,要索赔却很难。
家住甬港北路的唐女士是江北某学校的一名教师。她于去年11月从环城西路某电动车商场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价格2550元。当时,销售单位称,购买该牌子的电动车可获赠“全车失窃保险”,消费者新买电动车若在6个月内被偷去了,按规定可以获赔70%车价,在6个月到1年的时间内被盗,则也可获赔50%。
今年5月17日,唐女士家防盗门被撬,那辆电动车也被偷去了。唐女士向警方报了案,同时也和该电动车商取得了联系。然而,就在唐女士满心以为可以很快得到理赔时,该电动车商后来提出的许多条条框框却令唐女士感到烦心不已。如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该公司当地售后服务部;然后,消费者还须提供“相关单证”,这“单证”共包括“当地公安机关的失窃报案证明”、“公安机关未侦破证明”、“事故经过”等等共8个项目。这其中,“公安机关未侦破证明”必须是失窃满一个月后的,而且到时还不能用现金兑现保险理赔。唐女士在这证那证的折腾下,一直等到7月下旬,仍未能获得理赔。“早知道有这么麻烦,当初还是宁可买不赠送‘失窃保险’的!”唐女士在接受采访时发出这样的感慨。
类似于唐女士的烦恼,其他很多不同品牌的电动车消费者也有遇上。海曙西郊工商所一名工商人员告诉记者,仅上个月,他们就受理了5起关于电动车“失窃保险”麻烦、难兑现的消费投诉。“这是为了严格把关,提防有人无理索赔。”一位电动车经销商这样对记者说,因为谎报失窃而前来骗取赔偿的已碰到不少。(周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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