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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三包”五花八门电动车消费遭遇“真空”
来源:苏州新闻网   电动车商情网 2004-8-2 13: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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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电动车质量保证书上明明写着:电池包用1年,可用户往往只用了几个月就出了问题,对此商家、厂家基本上都不肯完全负责;购车时,商家常常声称电池的一次充电里程确保四五十公里,而用户实际骑行中发现,“缩水”太大了,只有几公里、10多公里,电动车变成了恼人的“人力车”。 因电动自行车质量和维修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正呈日益上升的趋势。据统计,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继手机后,第二大投诉热点商品。目前苏州市仍没有统一的电动自行车行业质量三包规定,因而消保维权部门处理起此类消费纠纷着实为难,消费者的权益因此也没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的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其关键部位―――电瓶,有的电动自行车刚用了没几天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如其它行业通用的“包退、包换、包修”的商品质量三包规定,厂家必须更换全新的电瓶,但目前电动自行车行业普遍的做法是,厂家给顾客一个“维护电瓶”,以替代有质量问题的电瓶,但事实上所谓的“维护电瓶”就是厂家回收的旧电瓶。而包修期过后,厂家更不再负责更换。 据了解,很多厂家都是参照自行车、轻型摩托车的“三包”政策自行设定“三包”标准,使电动自行车在发生质量问题或维修时遭遇“真空”,其不合理之处一是格式不统一,有的厂家“三包”内容是表式的,有的厂家是书式的,且保修条款各有不同,对厂家义务规定不明确,“三包”内容普遍对厂家有利。二是承诺期限不统一,各厂家对电动自行车各个部件的保修期限划分不统一,有的厂家趁机缩短保修期限。三是“三包”内容不统一,对“三包”条款包含的内容各个厂家规定不一,有的厂家趁机把一些易耗件排除在保修部件之外,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 维权人士指出,因没有统一的三包规定,所以维权部门调解此类纠纷相当为难,只能先按照电动自行车厂家自行承诺的三包规定进行处理。这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为此维权部门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关于电动自行车统一的“三包”规定,加强对生产厂家的诚信教育,同时,加强对普通消费者的维权力度,遇到类似投诉及时办理,并对普遍性问题及时发布消费预警。(陈栋 王伟民)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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