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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电动自行车遭遇被盗困扰
来源:三峡晚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4-7-31 11: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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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日,肖家岗派出所破获一起系列盗窃电动自行车案,打掉一个3人团伙,缴获近20辆电动自行车。但是截至目前,仍有4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派出所院内,因为难寻失主,相关案件也迟迟不能结案。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盗案,同样困扰着城区其他派出所。 ◆ “刑事犯罪新动向” 7月21日下午,宜昌市公安局通报说,“当前,电动自行车盗窃案发案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刑事犯罪的一个新动向。”随后,有关负责人列举了一长串数据:1-6月全市发生车辆盗抢案1162起,占所有刑事案件的21.9%。其中人口密集的西陵区最为严重,仅6月一个月,辖区接到电动自行车盗案报警30余起…… 自宜昌城区对摩托车行驶进行了限定后,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环保、美观、实用等优点,渐渐为普通市民所接受,悄然飞进了寻常百姓家,成为日常生活、工作重要的交通工具。在街头巷尾的车流人海中,电动自行车潇洒的身影日渐增多。 彭某是福临门食用油宜昌分公司的一名员工,据他介绍:住处乘公共汽车上班不方便,所以就买了一部电动自行车,使用后发现还是比较方便的,尤其是在宜昌这种陡坡多的城市,换作以前骑普通自行车上班,“一天下来要累个半死。” 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拥有量的上升,不法分子也将作案目标瞄准电动自行车,致使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频频发生。因此在接受问卷调查时,彭说:“现在使用电动自行车,主要感觉有点不安全。” ◆ 乱停放轻松“得手” 据警方通报,使用者没有必要的防范意识,在街边随意停放,这使得不法分子作案更加容易“得手”。 电动自行车主要停放在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商店超市、娱乐场所附近,但有人嫌停车费“太贵”,在道路上随意停放,这给不法分子制造了机会。城区某分局提供的一组数字显示,该局侦破的数十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是停放在人行道上。 ◆ “高额利润”的刺激 平湖公安分局肖家岗派出所破获的系列盗窃电动车案具有一定代表性:一名老汉将家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送到经营店维修,对方意外发现该车系“被盗车”报警。于是,民警将老汉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据老汉回忆,该电动自行车是从另一名年轻男子手中低价购得,警方顺藤摸瓜,将该男子抓获,并一举打掉了一个由3人组成的盗窃电动自行车团伙,成功追回被盗电动自行车近20辆。 从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来看,外地来宜人员占绝大多数。据办案人员介绍,作案者多来自一些贫困地区,迅速“致富”是其唯一的目标。对他们来说,盗窃电动自行车“简便易行”,“成本低、回报快”。 犯罪分子盗窃得手后,便以低廉的价格转手给专门的销赃人员或直接出售,而许多市民因贪图便宜,往往明知来路不正,也购买自用,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一位销赃黑市内部知情人士透露,盗来的电动自行车“卖价”一般在200-900元之间。“利润”是一般自行车的7——8倍,而且“生意”红火。“反正都是偷,哪个来钱快就偷哪个。”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盗窃电动自行车成了偷车贼主要的作案目标。 ◆ 盗车形成恶性循环 据记者了解,电动自行车具有较高价值,每辆价格1500-3500元不等,很快成为盗窃的新目标。 宜昌市公安局主管治安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动车和普通自行车一样用的是链子锁或弹子锁,盗贼用几秒钟时间就可打开,直接将车推走。“与偷自行车的手法相同,利润却翻了好几番,所以电动自行车成为窃贼的首选目标。”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价格都在1000元以上,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1000元以上),按照规定,所有盗窃犯罪嫌疑人都应该刑拘,“但是随着电动车持有量上升,此类被盗案件发案量也势必上升。”一名办案民警忧心忡忡地说,当大多数市民电动车被盗,一次也许再买新的,二次也能容忍,但第三次被盗后可能会去购买赃车。 这样一来,盗窃犯罪分子的气焰更加嚣张,并形成恶性循环,成为久打难绝的“老大难”问题,一些昔日已被取缔的销赃黑市也有死灰复燃之势。 ◆ 车被盗保险公司赔 “电动自行车好骑、省劲”,在城区任意一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门店,导购员都会这样热情地向顾客推销。 一些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甚至打出“车子偷了我来赔”的促销语,并在售后服务保障中承诺这样的内容:“为客户投保车辆盗抢险”——即车辆被盗出,均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 据记者了解,宜昌城区已有数十名消费者因车辆被盗而获赔。但是与一般保险用现金赔付的方式不同的是,电动自行车盗抢险赔的是一辆新车。 毫无疑问,这一保险对消费者很有诱惑力,但给基层派出所“制造了很大的麻烦”。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既然商家承诺赔偿,消费者就不怕丢车,也不必采取措施加强防范,由此产生恶性循环……” ◆ 缺乏相应管理办法 现在,街头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如何进行管理已经迫在眉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具体管理办法应由当地政府制定。但基于种种原因,目前宜昌市尚未出台相应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上户、管理等都存在相当的难度。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序列。但对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的问题,新法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如地形特点、交通规划、路网状况、非机动车拥有量等多方面条件,自行决定是否给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工作的权力。”据办案民警称,目前宜昌市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因此车辆一旦被盗,很难找到失主。没有入户登记及挂牌,对此类案件警方也难以展开调查。 有关人士认为,作为城镇中一种新兴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得不到及时注册挂牌可能会带来一系列安全问题。对消费者来说,价值数千元的产品没有“户口”,一旦被盗、被抢,公安部门很难查辨;对行人来说,面对满街穿行、速度越来越快的电动自行车,缺乏安全感,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逃逸后也很难追查。 在7月21日举行的通报会上,市公安局透露:现在,交警部门正在拟订一个方案,准予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照,将其纳入正常管理范围。 警方人士吁请各界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共同遏制电动自行车频频被盗的势头。(汪洋 刘林珍)
关键词: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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