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最新的专项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以来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上百人伤亡,较去年呈现大幅度增长。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事故警官近日专门进行了一次针对性调查,发现了不少电动自行车都有潜在的安全隐患。
问题一:重量超标调查中警官发现,相当数量的电动自行车重量超标。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重量应当在40公斤以内。
问题二:骑行功能弱化按现有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装置,由人力脚踏驱动时,30分钟骑行距离不应少于7公里。然而在城市街道上,没有脚踏板的电动自行车随处可见。
问题三:超速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应在15公里/小时以内。然而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很多都超过了这一时速。在已经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事故中,速度过快是酿成意外的最主要原因。为此,交管部门已准备吁请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措施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作进一步规范。(贺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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