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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前行还是“禁行”?
来源:新华网   电动车商情网 2004-7-27 14: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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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日,为增强南昌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城区道路拥堵的现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南昌市交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南昌市在城区道路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大小货车、摩托车、电动车在南昌市区到底该怎么走”的问题引起了各方的密切关注,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在南昌城区内还能走多远”这一问题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 ◆ 南昌举行《关于南昌市在城区道路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听证会 南昌7月21日举行《关于南昌市在城区道路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听证会,与会的14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陈述人及部分市民在会上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就货车、电动车、摩托车的限时禁行展开了讨论。 限制通行内容包括: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大小货车在洪都大道(不含)以西、洪城路(不含)、解放路(不含)以北、抚河路(含)以东、沿江北路(含)、富大有堤至洪都北大道路口以西段、青山路李家庄路口以南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轻型小货车中的“的士头”除外。 同时,在禁止四县和湾里区的摩托车在市区通行的基础上,每日7时30分至21时,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八一大道(含)、北京西路省政府东大门口以西段、孺子路系马桩街口以东段、中山东路(含)、广场南路中山东路口至孺子东路口段、孺子东路广场南路口至八一大道路口段通行。 此外,待南昌市中环线建成后,大小货车的禁行范围将扩大到中环以外。同时,公路客运车辆的停车场将迁出市中心,在中环线以外建造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转乘接驳场站。 在听证会上,出席的代表主要就货车、电动车、摩托车的限时禁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针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南昌市法制局表示,将尽一步吸取意见,并对通告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研究,权衡利弊,使通告能实行利益的最大化,让市民共同参加交通管理,督促法制建设。 ◆ 听证会焦点探讨:电动车限时禁行必要吗? 省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的王红海对电动车禁行持反对意见,他表示,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既环保也节约能源,其出现利大于弊。同时,新的交通法将电动车列入非机动车管理,交通部门对电动车的管理应是规范而不是限制,应充分考虑百姓利益,不能因公众交通而损坏私人交通的发展,要互为发展,有发展的空间。 高新开发区技术中心的左仲凡认为,电动车环保、省力、车速快,无形中提高单位时间的通行量,能缓解交通压力。同时,电动车生产销售已经形成产业,禁行会给销售商带来损失。 对电动车、摩托车限时禁行持赞同意见的也有不少,南昌市公交公司的万绍章认为,电动车发展速度非常快,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据统计,每月公交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都有2起,最高时达到5起,电动车车速快,驾驶者往往不能遵守交通规则,因此限时禁行是有必要的。而且随着交通的发展,电动车的限行路线不仅在目前规定的几条路,还要尽一步扩大范围。 ◆ 媒体思考:电动车在南昌还能走多远? 由于这一措施涉及到很多市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现场引发积极讨论。 他们普遍认为,电动自行车是一种崭新的事物,把它作为交通工具大量地发展有利于环保,同时也是一个大的国际趋势,是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的一个方向;人们生活和电动车的关系日益密切,倘若轻易限定电动车的行驶范围,将会对市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同时,他们还认为既然国家明文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那么禁行的做法就似乎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对此,支持方则认为:现在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制造不够规范,如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是20公里/小时,但现在有些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达到60公里,还有一些外型像摩托车的“电摩”跑在机动车道上,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另外,由于南昌的历史原因,路网不够科学,交通承载能力不够,他们认为,在能够用公交的城区,不能再让电动自行车来增加道路交通负担。 南昌法制局及交通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他们将认真分析今天听证代表提出的关于 “电动自行车到底该怎么走”的相关意见,采用其中合理的部分,对相关措施进行仔细论证,尽快为电动自行车的出行“划清路线”,从而让它能尽早合法上路,为经常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提供更多、更安全的便利。 ◆ 背景状况:机动车辆数量剧增限时禁行迫在眉睫 据了解,随着经济的发展,南昌市政府虽然加大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由于机动车拥有量急速增加,建设速度跟不上车辆的增加。 据统计,截止到2003年12月,南昌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6.2624万辆,其中摩托车13.3832万辆、货车2.8574万辆,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达到8万人/平方公里,居全国前列。 而八一广场及其周边是南昌老城区的政治、商业、交通中心,使得这里车流量剧增,部分道路车流量超过4200辆/小时,交通拥堵状况难以有效缓解,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一些主干道和交叉路口均已达到或接近饱和状态,交通形势非常严峻,并影响了城市可持续发展。 为此,南昌市交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南昌市在城区道路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并举行听证。 ◆ 其他城市,有限制也有自由 据悉,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车的管理主要有3种方式:一是允许上牌照,允许上路。以上海为代表,包括苏州、杭州和南京等地;二是禁止销售,禁止上牌照。以北京为代表,包括太原、福州等地;三是国内大多数城市对此既不明确表示支持,也不表示反对。 上海:对电动车上路实行开放,按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2001年拥有5万辆电动车,事故率为0.47%;2002年上半年拥有7万余辆,事故率仅为0.17%,均远远低于机动车事故。 福州: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福州市有关部门认为: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福州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和交通规划及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且废旧电池难以处理,因而对此持打压态度。 北京:2002年9月1日起,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行驶。2005年起,北京市将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上路。目前北京市在用的电动自行车约6万辆以上,交管部门称,因安全性能差,电动自行车容易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南京市近年对电动车销售和上牌采取规范有序的开放式管理政策,各地生产的各种电动车进入南京市场,由企业申报,经市计委、经委、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环保等部门会办审核,只要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电动车,即予公布上市,进入电动车上牌目录,市民购买后均可在公安局车管所各办证点办理上牌手续,上路行驶。电动车按非机动车辆实行交通管理,可在非机动车道开行,其车牌号和其它种类的车辆一样录入交管局电脑管理系统,做到了违章可查、事故可查、被盗可查,不仅方便了警方的管理,也保证了交通秩序。南京电动车销售和使用的开放环境,促进了电动车产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全国有70多家企业生产的不同规格电动车进入当地市场,全市上路行驶的电动车达10万辆左右。   与南京市近年对电动车销售和上牌采取规范有序的开放式管理政策不同,海口市公安局于2003年8月发布了《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的通告,交管部门认为电动车普遍存在超速、载人载物、上机动车道行驶和电池污染等问题。交警从6月21日开始上路检查,对违规上路行驶的电动车车主说服教育,从6月26日起将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车进行暂扣车辆和罚款处理。有些市民建议就此举行听证会,但海口市政府有关人士明确表示目前不准备举行这样的听证会,在新规定出台之前依然实行禁行令。 电动自行车面世以来,以其负重省力、快捷方便和价位适中等优点受到消费者青睐,市场销售量成倍增长。据业内人士估算,一个中等城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至少在五万辆以上。但与市场行情相矛盾的是,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经历了挂自行车牌、“禁行”和后来的不闻不问态度,致使这些市场新宠长期成为“黑户”,引起消费者、生产和经销商不满。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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