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市民会发现,最近在慢车道上,时而能发现一辆辆“怪物车”。说它是自行车吧,与小型摩托车无甚两样;说它是摩托车吧,它靠电力驱动,也没有牌照,驾驶者不用办驾驶证,也不用带头盔,交警也不管。
经了解,按照新的交通法,这种“怪物摩托车”是不准上机动车道行驶的。
◆ 靠限速器“作弊”
为安全起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上限为时速20公里,但“怪物车”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制。那么,他们究竟算什么车,为何能无限制地流入市场,并无限制地上路?带着诸多疑问,7月21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裕华西路的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
走进一家专卖店,见记者对“怪物车”发生了兴趣,一小伙子热情地介绍起来。对于记者关心的速度问题,小伙子当场做了演示,仪表显示,时速最高能达到35公里。对于速度超过限制,小伙子一笑,“按照国家标准,速度的上限是时速20千米,但厂家在设计上一般都提高了速度;车子里面装有一个限速器,启动的时候时速最高20公里,这样就能通过检测验收,想提高速度把它摘下来就行了”。
对于行驶规则,这位工作人员说,不用上摩托牌照,就跟自行车一样。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多个专卖店,情况基本一样。
◆ “怪物车”引发新问题
记者从省自行车协会了解到,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依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因为对其安全和环保性能存在争议,电动自行车自面市以来就一直褒贬不一,在交通工具的归属上,更是过了十几年没有“名分”的尴尬日子。2004年,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归属为非机动车。有人预言,电动自行车会像10年前的手机一样迎来发展的春天。
一商家告诉记者,“怪物车”很多地方都与国家标准不符,功率大,速度快,很难再说是一种电动自行车。
省自行车协会理事长孙泽民向记者透露,电动自行车的摩托化倾向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严格地说,“那些没有脚蹬子的,不能算是电动自行车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日益普及,有关部门应尽快明确“怪物车”的车类归属,并出台管理办法。(李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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