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八一大道该不该禁行电动自行车?部分路段、时段大小货车是否该“封杀”?7月21日上午,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召开城区道路限制部分车辆通行听证会。与会的社会各界人士唇枪舌剑,其中八一大道是否禁行电动自行车成为争论的焦点……
◆ 听证核心
每日7:00~22:00,禁止大小货车在洪都大道(不含)以西,洪城路(不含)、解放路(不含)以北,抚河(含)以东,沿江北路(含)、富大有堤至洪都北大道路口以西段,青山路李家庄路口以南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轻型小货车中的“的士头”除外。
B、在“禁止四县和湾里区号牌摩托车市区通行;禁止摩托车在福山立交、坛子口立交和物资大楼高架桥上通行;每日9:00~17:00,禁止摩托车在八一大道、阳明路、胜利路、中山路、站前路、系马桩街、子固路、榕门路、船山路通行”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每日7:30~21:00,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八一大道(含)、北京西路省政府东大门口以西段、孺子路系马桩街口以东段、中山东路(含)、广场南路中山东路口至孺子东路口段,孺子东路广场南路口至八一大道路口段通行。
◆ 禁行理由
该措施是缓解城区道路拥堵的最佳选择和有效方法。截止到2003年12月,南昌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62624辆,其中摩托车133832辆、货车28574辆;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达到8万人/平方公里,居全国前列。城区尤其是广场区域将成为我市商业、交通中心和娱乐广场,形成交通吸引源,部分道路车流量超过4200辆/小时,交通拥堵状况非常突出。因此,采取相应的区域限制通行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区中心区域交通拥堵局面,减轻中心区域交通压力和行车延误,提高道路通达性;其次,促使市民交通理念和出行方式的转变,提倡实行“晚间货运”,提倡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目前,“优先发展大公交、限制发展小汽车、严格控制摩托车”是全国城市交通的发展趋势,广州、深圳、上海等全国60个城市已采取了类似限制货车、摩托车通行的方式,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 焦点:电动车该不该禁
“电动自行车能上哪些路”的话题备受关注。南昌市公交总公司万绍章认为,过度发展电动自行车对南昌市交通秩序的好转是不利的,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应及早扩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区域。还有人提出,八一广场是南昌市的标志性区域,电动车在那里乱钻乱穿的违法现象严重,限时限路通行很有必要。
省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王洪海则认为,电动车产业是无污染能源的行业,它的出行利大于弊,事故率低,不能为发展公共交通而限制私人交通的发展,两者应相互补充。南昌市运管处吴享生也认为,限制电动车将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更多的陈述人表示,即使要限制电动车的通行路段,也应考虑禁行时间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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