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显示,违规操作使用电动自行车导致市民89伤,建议将大质量、大功率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的管理。
成都市交管局事故处调查显示,由于人们不能正确理解和掌握电动自行车的特性,违规操作、使用这一交通工具的安全隐患逐渐突出。仅年初以来,成都市发生电动自行车立案交通事故167件。
◆ 四大因素诱发交通事故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年初以来,电动自行车发生立案交通事故167件,89人受伤。
调查发现:一是部分类似轻便摩托车的踏板式电动自行车质量超过了40公斤,二是踏板式“电动自行车”的脚踏板被取掉,没有骑行功能。三是按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然而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速可以达40公里/小时,车辆仪表盘上最高值为60公里/小时。四是踏板式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全部采用的是二节式鞍座,同样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 “大电马儿”纳入机动车管理
大质量、大功率的电动车,以及电动车本身设计反映出的问题,都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对此,业内人士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
国家应尽快出台新的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的国家标准;四川省应当尽快制定地方性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使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加强公安的监管力度,对于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禁止上路、上牌。在国家机动车管理目录中,增加电动摩托车的产品目录,将大质量、大功率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的管理。
◆ 链接
四川省工商部门今年一季度对成都、德阳等市48家企业经销的60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的抽检表明:不合格的有13个批次,不合格率高达21.7%,这些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存在车速过快、制动不灵等质量问题,安全隐患问题相当严重。 (马黎明 向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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