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9时,南昌市城区道路限制部分车辆通行通告听证会在该市交管局7楼会议室举行。由于此通告与每个市民的出行息息相关,也直接关系到南昌市城区道路通行能力能否增强,城区道路拥堵现状能否改善,因而受到广泛关注。来自社会各界的14名听证陈述人和30多名旁听市民应邀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发言踊跃,电动自行车是否要禁行成为争论焦点。据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截止到2003年12月,南昌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62624辆,其中摩托车133832辆、货车28574辆;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达到8万人/平方公里,位居全国前列。城区尤其是广场区域部分道路车流量超过4200辆/小时,交通拥堵状况非常突出。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城区中心区将会更加拥堵,个别路口高峰时段甚至会出现时段性交通瘫痪。对相应区域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措施,是缓解城区道路拥堵的最佳选择和有效方法。目前,“优先发展大公交、限制发展小汽车、严格控制摩托车”是全国城市交通的发展趋势,广州、深圳、上海等全国60个城市已采取了类似限制货车、摩托车通行的方式,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听证会上,陈述人及旁听人就通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南昌市客运管理处张维军认为,八一广场是南昌市的中心,近几年车难开、路难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窜乱停的现象很严重,造成了广场周边的交通拥堵,该限行规定应该有利于缓解八一广场周边的交通拥堵。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刘中马指出,大小货车、摩托车是造成城市交通大气污染、颗粒悬浮物多、二次扬尘的主要原因,对之限行将促进南昌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南昌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周国龙表示,基于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限制通行从总体上是合法的。对于听证会上提出的问题,南昌市政府法制局将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进行研究,结果报南昌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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