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黄埭镇青龙村的邹女士反映,今年6月27日,她花费2500元在石路一家自行车大卖场购买了一辆某牌电动车。车子新买后只使用了四天,电动车的大灯就不亮了。又过了两天,充电器的灯也不亮了。7月8日晚上她又发现充电器充不进电,就此情况她拨打了该电动车公司服务热线,里面的工作人员称可能是邹女士家的插座出现了问题,随后邹女士把车开到了单位,可是充电器还是充不进电。短暂的十来天时间里,车子就出现了这么多的故障,于是她拨打了该电动车的投诉热线作了反映要求退货,但是里面工作人员却不肯退。
就邹女士投诉的情况,记者与该电动车投诉热线取得了联系,一位姓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了邹女士的投诉电话。邹女士几天前向投诉热线反映她新购的电动车大灯不亮,经过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她反映的情况的确属实。对此,工作人员给她的解释是在周二时上门给她的车作检查,确定车子是何故障后才能给出说法。可是邹女士在电话里却再三地要求退货,并拒绝向工作人员提供她的联系方式。最后,蔡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车子在购买后十五天内,如果车子出现性能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动或正常使用,那么公司会按照规定给予退货。至于邹女士的车子究竟是何故障,他会尽快与邹女士取得联系,给电动车作检查,如果故障原因在退货范围内,那么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同意邹女士的退货要求,否则就不能答应她的要求。(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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