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的一天下午,记者亲眼目睹一小伙子骑电动自行车横穿一环路东三段街口时,因车速过快失去平衡,跌倒在地,电动自行车重重地压在他腿上,当即不能行走,最后只好向120急救中心救助……
据了解,成都市从1993年开始卖出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到现在已成热销产品,是自行车家族中的新贵。据成都最大电动车市场玉带桥的商家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的销售比例已超过1/3,随着商家促销手段的多样化,众多商家都开展了零首付的按揭活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人还将大量增加。
随着电动自行车大量使用,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成都市交警三分局二支队的一位交警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违法超速骑入快车道等行为极为普遍,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由于电动自行车车速介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还没有办法检测,难以有效监控。另外,用电动车载人的情况也不少,也是安全隐患之一。据称在他们分管辖区内,平均每天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4—5起,而且还是上升趋势。
成都市交管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辆,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左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根据《道法》,成都市交管局已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对电动自行车载人、闯红灯、逆行、侵占快车道等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
提醒:
◆ 电动自行车不是摩托车,车身只有35至40公斤重,车速超过最高限速15公里/小时,很容易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 电动自行车出现载人、闯红灯、逆行、超速、侵占快车道等道路安全违法行为,交通警察可对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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