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自行车该不该禁?目前,这个关系大部分市民出行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对于是否举行有关各方参加的听证会,海口市政府以及海南省相关部门均保持沉默。据当地媒体报道,因为政府和警方担心,这样的听证会会出现一边倒的现象,他们解释说,市民的呼声再高,也不等于他们就必然有理。
电动自行车禁与不禁受到普遍关注,这些基本问题也同时摆在城市管理者和普通公众的面前。
有市民评论说,社会是开放的,人们享有选择适合自己的交通工具的权利,电动自行车经济、环保、省时省力,受到普遍的青睐和欢迎,政府无权剥夺公民对交通工具的选择权。既然法律没有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也就意味着法律并不禁止公民对这一产品的使用。
一位海口市民认为,道路交通只允许对环境污染更为严重,占用更多公共资源的汽车、摩托车使用,而相对环保、安全,市民也消费得起的电动自行车被排挤在外,这很难说是公平的,而且社会效益会是最大的。他说,按照城市管理者的逻辑,为了减轻交通压力,自行车也应在禁行之列。
据报道,海口警方一位负责人表示,警方发布的通告只是说在主要市区限行,并不是全面禁行,市郊和乡镇并不在限行之列。但有市民说,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多为城市打工族和老人,在主要市区限行和全面禁行并无太大区别。
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麻在一次公开谈话中说,对电动自行车的禁行理由最充分的是城市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但是很不幸,要发展公共交通就要取消私人交通,实际上就是要取消自行车的交通。然而他认为,城市交通的未来主导模式应该是大型公共交通加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因为再密集的交通网都无法解决各家门口到公交站点,到办公室门口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正好是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的有用之处。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讲,那种希望由完全的大公共交通取代私人交通的努力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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