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省城下元的张先生花3000余元买的电动自行车,发现刚过了保修期还不到两个月,电池就发生了故障,充电十几个小时也充不满,负责售后服务的代理商竟然告诉他,这种电动自行车用不住,你还不如买辆自行车。眼看着3000余元买的电动自行车成了“废物”,决定为自己维权的张先生却发现,消费者协会的招数竟然和商家一样。
张先生看中了刚在太原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左挑右选后选中了一款价值3250元的电动车。在随后的两年中,这辆电动自行车充一次电,跑40公里也不成问题。到2003年3月,原来商家介绍的可以用一年多的电瓶已经用了整整两年半,当时电瓶充满电以后,行驶里程开始缩短,他想这可能就是电瓶的年龄了,于是没有犹豫就到当时购买电动车的销售商代理处去更换电池,没想到那次成了“噩梦”的开始。
当他来到当年买车的地方时,发现店铺已经不见了。打探了一番,才知道,因为社会上有消息说,太原市将不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代理商已经闻风撤退、收缩战线,把原来的大门门面转让给别的商家,只在并州路上留了一家窄小的店铺。他到达那里时,看到除了三五辆待售的电动车外,店内其他地方堆放着各种电动车配件,显然,售后服务已经是这里的主要业务了。
说到更换电瓶时,店铺的工作人员说得很诚恳,以前,原装的电瓶电流量是12安,现在商家只给提供10安的,肯定不如以前的电瓶好用,最多能用一年多。
张先生支付了350元,换了一种自称动力永恒的电池。但换上新电池没有走出500米,电动车就无法再靠电瓶动力行走。工作人员在电瓶上捣鼓了一阵后,电瓶又可以工作了。但是从那以后,张先生发现电池充满电的行驶里程甚至不到20公里。多次找商家,得到的答复就是免费重换一个电瓶,但是每换一次,都是同样的结果。直到前两天,张先生发现原来充七八个小时可以充满的电池,现在充12个小时也充不满,而产品说明书上说,只需充电4到8个小时。
张先生再找商家,维修人员仍然很诚恳地说:“没有办法了,再换一块电池也是这样,没办法,想买就买辆普通自行车吧。”
无奈的张先生向省消费者协会求助,消协的工作人员让他去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看电动车有无国家标准,否则不好说。不屈不挠的张先生电话咨询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监督处、投诉处后,终于知道了肯定的答案:“目前电动自行车还没有国家统一的标准。”再打电话到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支招:“没有国家标准,又过了保修期,就不好说了,只有再买一辆自行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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