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有专家表示,在一定程度上,这对电动自行车产业是一个好消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前后,福州、北京、南宁等城市纷纷解禁,南昌、合肥、长沙、长春等城市也相继出台规范管理办法,允许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管理后上路。而在海口,禁行的唯一理由是省政府相关规定没有出台。
这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以经济、环保、方便深受消费者青睐的交通工具在一些地方上路通行为何有如此大的阻力?列席道路交通安全法分组审议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为什么有些地方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照呢?难道是因为电池的原因吗?其实不光是电动车要用电池,汽车要用电池,摩托车要用电池。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禁止,可以把环保的门槛提高一点,有关部门也可以出台规定,要求生产厂家回收电池。这样,也有利提升这个产业的水平。
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麻分析指出,电动车代表了新的产业链的开端,机动车将由燃油机械动力发展为电能动力,而电动自行车处于这一产业链的最前端,是值得高度重视的产业。然而就是这样一种被业界普遍看好的产业在城市却遭遇铜墙铁壁。
在采访中,许多海口市民表示对禁行令的不解。有人说,国家允许生产和销售,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其非机动车的身份,警方有什么理由不让电动自行车上路呢?禁行令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而言,无疑是致命的。记者在这些商铺采访时发现,往日红红火火的销售基本上已经处于停滞状态。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海口警方有关负责人对海口市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长态势表示担忧。据了解,近年来,海口不再允许增加新的摩托车上牌入市,但是路面上的外地牌摩托车数量却有增无减,发生“两抢”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也多是这类摩托车。警方的另一担忧是现在的电动自行车普遍超速行驶,违章载人、载货和上机动车道行驶,部分产品质量不可靠,是道路交通的不安全因素。另外回收不及时的电池还会污染环境,增加了环保的压力。
如何解决城市管理与产业发展的矛盾?有市民说,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经济活动的管理者,对于一些弊大于利的产品和行业,是应当坚决禁止。但如果证明不了弊大于利,就不应当轻率封杀。具体到电动自行车这个产品上说,在上海、南京、北京等大城市已经行驶多年,它还没有显现出对交通和安全有明显的危害。在这种情况下,先通过加强管理促其改进,不是对产业经济发展更为有利吗?(姜恩宇 庄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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