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钟楼检察院了解到,在该区范围内,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间,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为23件(这一数字不包括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没有认定和没有破获的,以及种种原因失主没有报案的数量),占该区各类盗窃案的42%,最后,经公诉认定的被窃电动自行车多达69辆。
电动车的盗窃何以如此疯狂?钟楼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类案件有着不少的共同点。首先是犯罪人员以外来人口居多,占85%;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初中以下文化的约占98%,其中,仅有小学文化的约占85%;犯罪人员的年龄都较小,20岁左右的青年约占80%。其次,发案地点的管理上存在着严重漏洞,犯罪嫌疑人总是选择那些缺乏物业管理的地点作为盗窃地,夜深人静,又没有物业巡逻;加之缺乏车辆良好的管理,车主将电动自行车加锁或放在楼道内便以为高枕无忧,等到遭窃则悔之晚矣。值得一提的是,电动自行车目前尚未形成规范化管理,如使用电动车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无牌无证;失主不能及时报案,即使报案,由于电动自行车缺乏显著特点,难以寻找;电动车被窃后,容易销赃,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卖价在千元以上,而销赃价最多只要300-400元,便宜的只要100-200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潜在的销赃市场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为此,检察官提醒人们,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并坚决杜绝那种因贪小便宜而收购赃车的行为,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王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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