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成为竞争手段
在采访前,一个关于电动车行业新标准即将于6月出台的消息不胫而走。“现在看来,不太可能了,估计今年年底能出来就很不错了。”前几天前往北京参加新标准讨论会的有关部门领导透露,对于新标准里的内容,行业部门及生产企业意见上很不统一,“争论的焦点就在速度和重量上”。
按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但是电动车内安装调控车速的装置已经成了行业公开的秘密。据省方圆检测部门的有关专家介绍,现在改变电动车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拆除控制器中一个零件,一种则是将速度接头换一个接口。这种提速方式就连用户自己都能操作。
在5月27日举行的杭州名品电动车推介会上,杭州市车管所的两位负责人特意赶来出席,奉劝各品牌代表在生产和销售电动车时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提高速度虽然可以迎合一部分消费者,增加销售额,但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要遭到禁止的,这会成为企业和商家的致命伤。”
而厂家似乎也有难言之隐。宁波某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无奈地表示,作为企业,谁也不想违反国家规定,更不希望自己的产品遭到禁止,但是在消费者的要求面前,在电动车普遍可以调节速度的情况下,有哪一家企业不这么做,肯定就没有竞争力了。
记者在杭州庆春路、体育场路上几家电动车销售店发现,时速达到28公里、32公里几乎成了销售商的促销词,涉及的品牌也十分普遍。而前来购买的消费者往往也将“能跑多快”作为购买的第一参考。一位店员告诉记者,现在买车的人都希望能超过20公里/小时的速度,“本来人家买电动车就是为了快,花一两千块钱总不能连自行车都骑不过吧。”
这种超标的“轻摩化”的电动车却成了交通事故隐患。由于成本计算,目前电动车刹车大多还采用自行车刹车,也就是“抱闸”,然而在超重、超速的情况下,这种刹车的作用明显减弱。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随着电动车销售量的增加,有关质量投诉及交通事故也增加了不少。
对此,有人提出了新的观点。研究机械的浙江工业大学博士高峰建议,对电动车车速的管理可以借鉴汽车车速的管理办法。一般汽车的设计最高时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使用的,一旦超速,有关部门是对驾驶员罚款而不是罚经销商和厂家,电动车在行驶时超速如果也处罚驾驶员(目前的办法是,发现电动车装有可以把速度提高到20公里/小时以上的装置,有关部门对经销商或厂家罚款),可能会更有效地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
浙江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于晓平则表示,虽然一辆电动自行车上牌前要经过多个部门的检测、鉴定、报批上牌目录等多道程序,但现行的管理条例只对车速、刹车、车辆强度这3个项目采取强制性措施,这是远远不够的,新的规定必定要增加更多的制约条款来保障电动车行驶的安全。(张伟群 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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